官员以“代孕”为名 与多名代孕女性钱色交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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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标题:以“代孕”为名进行钱色交易的官员

  近日,内蒙古纪委网站披露了今年10月被双开的包头市林业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李福荣的违纪情况。

官员以“代孕”为名 与多名代孕女性钱色交易

  

  根据今年10月公布的其被“双开”的通报,李福荣在担任包头市林业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期间,违反廉洁纪律,长期以他人名义承包、租赁土地,经营多个苗圃、出售苗木谋利,挂靠多家园林绿化企业在包头市、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等地承包多项绿化工程,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;以“代孕”为名,与多名代孕女性进行钱色交易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生育三名非婚生子女;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职权骗取国家资金,涉嫌贪污犯罪;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贿赂,涉嫌受贿罪。

  此外,李福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其子婚庆事宜,收取管理对象的礼金;违反生活纪律,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,与其中一名代孕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。

  “政事儿”注意到,这样一位寻求“代孕”与多名代孕女性钱色交易、生育三名非婚生子女的贪腐官员,在工作上曾有着优秀的成绩,还是一名博士后。

  据公开履历显示,李福荣1963年3月出生,陕西府谷县人,出身于普通农民家庭。1986年7月从内蒙古农牧学院毕业后,他即投身林业系统工作。

  参加工作后,他在包头市林处管理处担任了多年的技术干部,早年曾荣获多项园林绿化和农业技术研究及推广方面的科研成果,个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“新世纪321人才工程”人选、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、突出贡献中青年武汉代孕专家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个人、正高级园林工程师等荣誉。

  2001年3月,李福荣任园林管理处副处长兼总工程师,2002年12月升任市林业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在此期间,他还考取了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、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,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。

  在工作优异的另一面,李福荣在自己的分管领域里,“搞批发”、“当中介”,通报称其经营多个苗圃、出售苗木谋利,挂靠多家园林绿化企业在包头市、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等地承包多项绿化工程。

  据公开资料,他在任包头市林业局副局长期间,带头建设270公里生态走廊。G6高速、110国道和210国道包头段的治理里程近270公里。他曾表示,在G6高速土右旗段,造林涉及了17个村的4130家农户,土地面积约18084亩。

  今年7月,李福荣在任上落马,10月被“双开”。

  据内蒙古纪委通报,李福荣在高压反腐态势下,不思进取,反而蜕化变质,贪婪之心日渐战胜理智,既想当官、又想发财,长期“亦官亦商”,贪婪攫取巨额经济利益,违规从事经商营利活动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、不收敛、不收手,情节特别严重,性质特别恶劣。

  接受审查调查期间,李福荣多次表示自己忽视学习,因心浮气躁迷失了人生航向。他忏悔道:“理想信念滑坡、精神开始懈怠、思想开始麻痹,沾染上坏习气,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,是我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。”

  李福荣简历

  李福荣男,汉族,1963年3月出生,陕西府谷县人,1986年9月参加工作,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6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农牧学院,2005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,博士研究生学历,正高级园林工程师。

  1982年9月至1986年9月,内蒙古农业大学园艺系学习;

  1986年10月至1988年8月,包头市讲师团支教工作;

  1988年9月至2001年3月,包头市园林管理处第三苗圃任技术员(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)、副主任、主任;

  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,包头市园林管理处副处长兼总工程师(期间:2001年8月考取内蒙古农业大学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);

  2002年12月至2018年,包头市林业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(期间:2003年9月—2005年7月北京林业大学林木遗传育种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<全日制计划内统招统分>;2005年7月—2009年12月北京林业大学生物学科博士后<教学与研究工作>)。

  “政事儿”(微信ID:xjbzse)撰稿/许腾飞 校对 王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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